|
|
时间:2013-12-24 09:49 点击:
次 |
中新网石家庄12月21日电(记者 艾广德)20日晚22点48分,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,该市将于12月21日上午10时起,实施重污染天气级预警应急响应,并首次启动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。
通告称,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,按照《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暂行)》要求,将于12月21日上午10点起实施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,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,军队、警务、急救、抢险等应急车辆、民生保障车辆、公交车、出租车除外。
限行实施范围为市区三环以内道路,机动车尾号限行20%,限行尾号按日推算,第一天限行尾号:1、6;第二天限行尾号:2、7;第三天限行尾号:3、8;第四天限行尾号:4、9;第五天限行尾号:5、0,以此类推。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。
另外,大货车(黄牌)、黄标车、无标车、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,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。载货汽车(蓝牌)、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。
通告显示,上述相关措施将从12月21日10时起实施,直到重污染天气级预警应急响应结束为止。 |
|